最近两个月,台北故宫博物院将唐颜真卿的《祭侄文稿》送往东京国立博物馆,进行为期 6 周半的展览。因为其中种种,一时间成为热门话题。
图片来源:维基百科
颜真卿,我很可能是小学时因为阅读《上下五千年》了解的;关于这件作品,知道的时间就很短了——2011 年,从网上弄到了蒋勋《故宫限展国宝专题》的录音,其中有较大篇幅讲述该作品。写在开头,还是先说明我的观点:
- 每座博物馆都应该有自己的特点,而这些特点是以重要的馆藏作品(即所谓的镇馆之宝)作为支撑的,这些藏品是博物馆的灵魂。这些藏品以及它的肉身都不应该离开博物馆。
- 文物的交流需要有章可循。比如,法律上是否可行,文物本身的状况是否可行,交流本身是否可行,等等。
- 在以上条件许可下,应该鼓励文化(包括文物)的交流——让其他人看看我们的文化,也是一件极好的事情。
具体到《祭侄文稿》外借一事,我认为作为镇馆之宝的《祭侄文稿》,压根就不该外借!
《祭侄文稿》的介绍
《祭侄文稿》,全名《祭侄赠赞善大夫季明文文稿》,俗谓《祭侄帖》、《祭侄稿》。是唐朝书法家颜真卿所书,后世誉为『在世颜体第一』、『天下行书第二』,真迹现藏于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。王羲之《兰亭集序》、颜真卿《祭侄文稿》、苏轼《寒食帖》合称『天下三大行书字帖』。
唐玄宗天宝 14 年(755 年),安禄山起兵,河北 24 郡纷纷瓦解,仅颜真卿堂兄颜杲卿及其子颜季明守常山郡(今河北省正定县西南),颜真卿守平原郡(今山东省陵县)。颜杲卿计杀安禄山部将李钦凑,擒高邈、何千年。一时河北 17 郡响应。天宝 15 年(756 年),安禄山围攻常山,执颜季明,藉逼颜杲卿降。但颜杲卿不屈,大骂安禄山,颜季明被杀。不久城为史思明所破,颜杲卿被押至洛阳,见安禄山。颜杲卿怒骂安禄山,被处死。颜氏一门三十余口被害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 年),颜真卿命人至河北寻得颜季明头颅,挥泪写下《祭侄文稿》一文,23 行,每行十一二字不等,共 234 字。
《祭侄文稿》曾经由北宋宣和内府、元朝张晏、鲜于枢、明朝吴廷、清朝徐干学、王鸿绪及内务府等收藏。自宋朝始,《祭侄文稿》已摹刻入石。民国初年,延光室(书画出版社)首先应用摄影技术,以黑白照片的形式影印出版了《颜鲁公祭侄文稿》的墨迹,此后又应用珂罗版影印出版。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成立后,也有类似的影印本刊出。原本现藏于位于台湾台北市的故宫博物院。
——摘自维基百科(有调整)
维基百科上还有《祭侄文稿》的原文参考,有兴趣的可以前往一观。
台北故宫海外展览
台北故宫外借镇馆之宝并非历史首次(维基百科:国立故宫博物院海外展览列表),而且曾经的外借经历令人堪忧。
1961–1962 年,台北故宫在美国五个博物馆进行了长达一年的展览,展品中包括范宽的《谿山行旅图》。对于此次展览,故宫前副院长江兆申先生谈到:『(三十四年前)赴美展出,回來都面臨重裱命運,而且重裱只能阻止繼續惡化,斷痕永遠都無法修復!……一個長期展覽,一個長途旅行,對一個年紀高達千年或近千年的老舊畫作,多少還是會有損傷的。……雖然我不能確定畫作斷裂跟展覽、長途跋涉有必然關係 ,但從情理推測,到國外長期展覽對畫作絕對有傷害,絕不會如故宮所說絕無風險!』(选自:修復札記 – 1996 國寶赴美展出事件)
1996–1997 年,台北故宫再次将大批藏品(其中就有《祭侄文稿》)送往美国。这次受到了专家、文化界人士、民众的强烈抗争,最终导致其中数十件藏品(包括故宫三宝:范宽《谿山行旅图》、郭熙《早春图》和李唐《万壑松风图》)未能成行。需要提及的是,这次展览似乎有浓厚的政治色彩,其送展经费居然是由台湾外交部门提供的。关于这一抗争事件,亦可参考修復札記 – 1996 國寶赴美展出事件和蒋勋《故宫限展国宝专题》。
这次《祭侄文稿》的外借,似乎大陆方面的反应比台湾还强烈。这点让我有些心寒,难道海峡对岸的同胞麻木了么?二十年前在台北故宫门口长时间的静坐抗争的民众不见了;都去参加太阳花学运和台大校长遴选事件了吗!
另外,台北故宫的书画藏品数次外借,还曾受过伤害。此次外借的《祭侄文稿》书写于 758 年,已经十分脆弱,任何一些伤害都可能让它无法出现在下一代的眼前了。
镇馆之宝
但凡博物馆,均有其特殊之处;这些特殊之处,又以其镇馆之宝体现。这些镇馆之宝可以视为博物馆的灵魂和内涵。另一方面,从世俗的角度来看,观光客如果因为外借而未能看到镇馆之宝,大概会十分不悦。
当然,对于综合性博物馆来说,如何认定镇馆之宝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儿。但无论如何,作为一件镇馆之宝,《祭侄文稿》还是够格的:
- 历史悠久,创作于 758 年,大概是现今能见到的年代最早的书画作品。
- 二百余字提供了大量信息和史料价值。
- 文字背后的故事、作者的生平,以及体现出来的中华文化和民族大义。
- 艺术价值。
这样一件镇馆之宝,不放在库房好好保存,而要飘洋过海,简直不可理喻。
法律法规
依据法律,大陆方面分批次制订了明确的禁止出境展览文物清单,目前有数百件/组入选。这些文物可以被视为所在博物馆的镇馆之宝了。不得不说,其中不少文物在清单出台之前都有过出境外借的历史,而且部分还曾受过伤害;越王勾践剑在 1993 年外借新加坡时就受过伤。出台相关法律以及禁止出展清单的一个初衷,也是为了保护这些重要的文物不再受到伤害。
台湾方面虽然没有明确的清单,但也有相关法律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。此次《祭侄文稿》外借以及 1996–1997 年的外借,法律层面似乎有较为模糊的问题,这也让人诟病。所谓的民主法制也不过如此。
文化交流
蒋勋在《故宫限展国宝专题》中提到,台北故宫文物外借大多有政治方面的考量,台湾搞外交没啥资本,只好把脑筋动到古人身上了——美日对于这些文物(以及体现的文化)还是颇有兴趣的。对于这一点,的确挺无奈的——两岸一统之后,也许就不会这样了。
当然,如果一切许可(非镇馆之宝,也非国之重器),将文物外借,传播中华文化与文明,也是一件极好的事情。
跋
最后还想感慨几句:
- 《祭侄文稿》挺难看懂的,无论是文字本身,还是其美学内涵——没那份阅历,还是不必看了。
- 大多数去现场观看的和在网上抱怨外借的,眼力估计没法分辨真伪——看真迹或赝品其实没啥区别。
- 无为有时有还无——能看见真迹是缘分,看不到真迹而看到了其他作品也是极好的,何必强求。
其实是为了保有一种能念想,一种可能,就是当我能去欣赏它,去感知它的时候,他还存在。哀莫大于心死,人是靠着念想活下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