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场价值是价值的唯一标准?

最近关于武汉大学「3+3」聘用制的议论特别多,我也通过几个途径进行了一些了解。大概的想法是:不论咋的,「维持市场价值(market value)」才是个人亘古不变的生存之道。

记得 2013 年毕业的时候,学姐焦倩就再三告诫我:「其他都是虚的,一旦没有了市场价值,等待的就是被扫地出门。」那会儿年轻,不大明白这句话的深意,直到这两年才慢慢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体会。

在我国各行各业中,人治的成分可能会多一些,这也导致一些政策/规则的持续时间可能不会太长;另一方面,政策/规则也需要必要的与时俱进,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。以这次武大聘用制为例,似乎前后两任校长对于考核标准有一些差别,一方面可能是校长对待学校发展这一核心问题的诠释不一致,另一方面可能是学校在发展,进而考核标准可能提高。写到这,突然想到董保民老师在 2013 年提出的一个观点:「这几年上财的 tenure 标准是 1A + 2B,逐渐会水涨船高;过几年可能就是 2A;再过几年,可能就要 top 5 了」。

针对武大聘用制这件事,不少网友批评学校没有契约精神。诚然,这里的确存在一定的 hold up 问题。但是,诸如此类的事儿真的少见么?在我看来,社会就是这么个均衡载体,任何事物存在就意味着它的合理性——所以,各位还是省省力气、不要去纠结这些事儿了。上了这条船,有些规则就得适应。理论上来说,如果没有 bargaining power,hold up 问题就会一直存在;但是,一旦有了足够的 bargaining power,那么就可能是你敲校方的竹杠了。

写这些文字,其实是在致敬焦倩当年给我的忠告,也算是给后来者一些建议:

  1. 政策/规则都会变化,这些变化都有它的合理性。
  2. 为了不被 hold up,唯一就是提高个人的市场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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